广西:五方面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预计减负超49.6亿元

中国金融信息网2018年04月03日11:00分类:广西

中国金融信息网讯 (记者向志强)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,4月1日起广西将从扩大市场化交易范围、实施水电与火(核)电发电权交易、降低用电成本、拉动电力需求增长、理顺电网体制机制等五方面出台措施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,有望减负超49.6亿元。 

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、自治区能源局局长李向幸介绍,自2016年开展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试点以来,广西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不断扩大,2017年市场化交易电量379亿千瓦时,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6%。2017年1月1日起,广西完成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,每年可降低企业输配电价环节用电成本约6.33亿元。 

据介绍,本次改革的基本思路是“降低电力成本,盘活发电存量,做大用电增量,实现各方共赢”,共包括15条措施,还出台了工业园区和现代服务业电力市场交易、水电与火(核)电发电权交易两个配套方案。 

在扩大市场化交易方面,广西将实现大工业所有电压等级全覆盖和一般工商业(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大数据)市场化交易。通过市场化交易,自治区级及以上的工业园区内10千伏大工业电力用户、38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内的电力用户将实现到户电度电价0.54元/千瓦时;大数据中心实现到户电度电价0.349元/千瓦时;一般工商业用电成本平均降低10%,实现一般工商业与大工业同价;农产品冷链物流等低谷用电执行优惠政策;优化粤桂合作工业园区特殊电价政策等。 

据介绍,通过实施上述措施,今年广西直接交易电量可达500亿千瓦时左右,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31-32%之间,较2017年提高5-6个百分点。 

在降低居民用电成本方面,将研究提高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量分档标准,居民用户年用电量超出4500千瓦时的部分,加价标准减少0.20元/千瓦时,进一步减轻居民用电负担。 

为解决水、火、核电矛盾突出问题,更好消纳清洁能源,广西还将组织开展水电与火(核)发电权交易,火电、核电企业通过年度长协、月度交易等市场化交易方式获得合同电量,除保安全、保机组最低运行的电量外,其余电量与水电企业进行转让交易,水电企业获得转让电量后,给予火(核)电企业一定的合理补偿,补偿费用由交易双方自主协商确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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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责任编辑:黄艳琴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