缅甸央行宣布境内可合法兑换人民币

新华财经仰光10月13日电(记者张东强 车宏亮)缅甸中央银行12日发布通告宣布,即日起允许该国境内持外币结算牌照、兑换牌照的银行和非银行货币兑换机构兑换人民币

通告说,缅甸境内持外币结算牌照的银行、持外币兑换牌照的银行和非银行货币兑换机构即日起可兑换人民币。相关银行和非银行货币兑换机构即日起还可兑换日元

此前,缅甸已批准美元欧元、新加坡元、泰铢和马来西亚林吉特在该国境内合法兑换。

缅甸中央银行2019年1月宣布,增加人民币和日元为官方结算货币,以促进国际支付与结算以及边境贸易发展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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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责任编辑:赵婧]